畢業程序
壹、相關法規
國立臺灣大學研究所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規則
貳、各項作業截止日期
下列為預估時程,以每學期校及所辦公告為主,請同學自行注意公告通知
上學期 | 下學期 | |
申請考試 | 11/25 | 4/25 |
撤銷考試 | 1/31 | 7/31 |
舉行考試 | 1/31 | 7/31 |
繳交論文 | 2/15 | 8/20 |
參、畢業手續作業流程
申請畢業當學期注意事項:
- 欲申請論文口試的當學期務必選修碩士論文
- 請確實檢查是否已修畢所有必修學分,並滿足畢業學分要求
論文口試申請需繳交資料:
- 學位考試申請表乙份(請自行至學校系統申請:myNTU→課務資訊→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先請指導教授(及共同指導教授)核章
- 畢業生成績審核表*
- 論文初稿一份(可繳交電子檔)
※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後,因故無法完成者,應於學位考試截止日前,經指導教授同意後,填具書面撤銷之申請,逾期未撤銷者以不及格論,兩次不及格者應令退學
口試前準備:
- 自行預約口試場地
- 最遲考前一週應張貼口試公告*
- 學位考試邀請函*
- 請先告知審查委員:依學校規定,所有費用一律於口試後由學校直接匯款至老師帳戶,唯非郵局、玉山銀行及華南銀行帳戶將會酌收匯款手續費
※口試1週前繳交至所辦:
- 學位考試委員名冊*
- 學位考試審查費清冊*
- 學位考試委員的匯款資料(請先與所辦確認)
※口試3天前至所辦領取下列資料:
- 費用支領清冊(一式兩份)
- 口委聘函
- 核心能力考核表*
- 學位考試試卷*
口試當天(口試結束後)
- 立刻交回費用支領清冊(一式兩份,兩份均需請所有口試委員簽名)
- 場地恢復
論文繳交與上傳
- 論文修改完畢請先送指導教授審查並進行論文原創性比對
- 上傳及繳交流程請參考本校臺灣大學研究生畢業離校繳交論文全文電子檔案說明
- 至醫學院圖書分館繳交2本平裝或精裝論文
辦理離校手續
- 至學校系統辦理(my ntu系統→畢業生離校手續查詢系統)
- 繳交學位考試卷(正本)
- 繳交論文原創性比對聲明書*
- 繳交1 本平裝版論文至所辦
- 繳交實驗室清理切結書*
- 歸還磁卡、研究室座位(領取退款)及其他借用物品如論文等(所辦)
- 歸還學位服(醫總務分處)
- 至醫教分處領取學位證書
*學位考試申請表單表格請自本所「表格下載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