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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倫理課程要求
自107學年度起,依據「
國立臺灣大學學術倫理課程修課實施要點
」,
所有新入學之碩、博士生均需修習完成至少六小時學術倫理課程,始得申請學位考試。
相關說明請看
這裡
。
臺大食安所學位論文品質與管考準則
106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
修業規定
修業規定施行細則
(2019.3.22更新)
107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適用
修業規定
修業規定施行細則
(2019.3.22更新)
109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適用
修業規定
修業規定施行細則
111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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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
修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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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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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業規定施行細則